考点三:合同价款约定——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
同两类。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现行规范等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就承包工程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即承包方按投标时发包方接受的合同价格实施工程,并一笔包死,无特定情况不作变化。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
1)工程范围清楚明确,工程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
2)工程量小.工期短,在j.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
3)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作现场调查,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5)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十分清楚。但目前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有扩展的趋势。在一些大型工程的“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合同也使用总价合同形式。有些工程中业主只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却要求承包商以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因此,承包商应充分意识到风险,通过采用有效的工程管理方法,回避风险,将不可预见费用转为企业利润。
(2)可调总价合同
可调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设计图纸及规定、现行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调总价合同在合同条款中设有调价条款,如果出现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见的费用因素,合同总价就可按约定的调价条款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