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0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浙江舟山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17年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

(二)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其中,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

5、要求浙江户籍或舟山户籍的以2017年5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岗位);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7年5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17年5月2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对象为:参加定海区、普陀区、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定海区、普陀区、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