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17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7年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31个主管部门,拟招聘125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至4月27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11:00—4月27日下午5: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8日下午4点后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报名成功,同时确认本人联系方式。报考人员未按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均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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