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7-04-07
为有效缓解港南区当前消防警力不足,更好地完成消防保卫任务,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港南区人民政府批准,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具体17年4月贵港市港南区港南消防大队招聘文员如下:
一、招聘人数
合同制消防文员2名,其中宣传报道员1和执法辅助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
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本科以上,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专业或有新闻写作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宣传报道员:主要负责大队的宣传工作,包括制定宣传方案、外出宣传、宣传稿件撰写、工作文件拟制等内容。
执法辅助员:主要负责辅助大队执法人员对社会单位进行执法,维护执法业务系统数据。
3、男性年龄在20岁至3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年龄在20岁至3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0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文职人员招收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为文职人员的情形。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劳动合同期为2年,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2、合同制消防文员从事文秘写作、消防辅助执法、行政办公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实行周末双休,行政班制度。经文化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1800元。工资按实际时间计发。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100元(包吃、穿、住);工龄工资为每年100元,每满一年递增;工作二年以上每月增发200元,工作三年以上每月增发300元。大队负责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大病、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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