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7年3月荥阳招聘法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编辑:sx_wangha

2017-03-13

为进一步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优化我市法制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我市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荥阳市法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荥阳市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具体17年3月荥阳招聘法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10名,全供事业。

三、招聘范围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来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例,但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理论、行政法等。

3、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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