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招聘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7-02-17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市国土房管局所属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通过考核的方式引进9名高层次人才。现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时间为5年;

7.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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