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6-12-21

经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研究,报省编办、省人社厅核准同意,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2017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岗位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1.出生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类推);

2.学历、学位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8月31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二)考生须提供的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1.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各类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经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评审盖章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企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保险局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招聘<招录、调动>文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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