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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2017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详见附件1,每个岗位具体的工作职责详见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信息)。
为改善人才队伍学缘、地缘结构状况,本次招聘将赴全国各重点院校采取现场试讲、面试等方式招聘部分岗位人才(具体时间及岗位安排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年份为1980年,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以此类推)。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达到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请点击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招聘栏处链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处→人才招聘。请自行注册并且登陆报名、根据岗位需要上传相关附件及学信网学籍或学历认证,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填无效)。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ohr.cqcet.edu.cn/
2、现场复审:
学校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现场复审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具体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页信息。
符合参加现场复审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参加教师岗位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管理人员考试的考生在参加第二轮考试时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④其他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校级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用养老保险及合同佐证])。
(二)考试考核
1、博士研究生、市外重点高校招聘人员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者进行公开考核招聘。考核招聘可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教师、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教务处和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考核人员不得少于五人)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其他人才进行公开招聘,考核流程分为初试、面试。
应聘者在初试环节根据报考岗位参加2门测试,每门科目分值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开考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测试采取讲课、说课、答辩等课堂形式和实际操作两种方式进行,其成绩各占初试成绩50%。
(2)非教师岗位(含辅导员、各行政部门管理岗位、各类秘书岗位)
非教师岗位测试采取笔试、专项素质测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成绩各占初试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进入专项素质测试或综合能力测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3的比例确定,如仍未达到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除笔试成绩外,讲课、说课、答辩、实际操作成绩以70分为合格标准,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初试时间:教师岗位定于2016年11月10日;非教师岗位定于2016年11月9日(非教师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或辅导员专项素质测试定于2016年11月16日),具体考试方式、地点于考试前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考试考核成绩于11月下旬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
如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考试的岗位,请报考人员按照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要求带上缴费票据,到指定地点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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