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10-14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考数量及职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考9名,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招考1名。具体招录数量及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人事档案关系同时在京。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招考的工作步骤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9时至17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地点:1.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七区10号楼4层会议室);2.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311会议室)。

(三)资格初审

各招考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每个职位的招录数量与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5的比例,如个别职位确达不到此要求的,笔试开始前将视情取消该职位的招录。对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经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参加笔试事宜,于2016年10月30日前在北京市公招网、北京市安全监管局政务外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初审一律不予通过;对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有作弊行为,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作淘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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