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下半年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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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下半年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14人,均为非教学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上半年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

此外,还需具备在2017年2月底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凡不能在该期限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难以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者,均不宜应聘。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一般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一些岗位涉及的相近、相关专业,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并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需要,按性别分别招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16:00前,登陆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zjiet.edu.cn:9081/)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校网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统一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10月底在学院下沙校区举行。具体安排请自行关注学院招聘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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