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2016年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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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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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2016年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文秘类人才(合同制)5名;

(二)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合同制)10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文秘类人才:

1、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文秘、新闻专业毕业,熟悉OFFICE、PHOTOSHOP等应用软件操作,精通Word、Excel、Powerpoint,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

1、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公安工作;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男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5、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大专文凭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三、待遇和用工性质(不包吃、住)

(一)文秘类人才:

1、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8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保)。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保)。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视工作现实表现情况再续签。

2、岗位设置:受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梅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从事文秘工作。

(二)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

1、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实领1600元;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实领2000元。社劳保费用由单位负责缴交(含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视工作现实表现情况再续签。

2、用工性质: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公安局梅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报警服务台负责接警(24小时轮班制)工作。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10日,发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至pylhj@163.com即可。工作人员将在三日内予以报名确认并回复邮件告知。凡网上报名者,需在考试当天上午考前一小时,补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2、现场报名:可由本人或他人代理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3:00至5:30。报名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大楼C栋413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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