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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2016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定海区岗位(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定海区委统战部、定海区住建局、定海区乡镇(街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委托市里统招(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三)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sdhrl.gov.cn)。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其中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定海区岗位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6年9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舟山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舟山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6年9月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9月21日9:00-9月26日16:00。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9月21日-9月27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定海区岗位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9月21日9:00-9月28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共2个科目。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与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详见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笔试试卷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一)综合管理类(A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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