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湖南长沙理工大学招聘工部学生辅导员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8-19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长沙理工大学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6年湖南长沙理工大学招聘工部学生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岗位要求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明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获得。

(六)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学工部学生辅导员岗位(专技岗位):招聘计划5名,要求硕士以上(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中共党员,有五年及以上高校党建、学生工作经历,年龄35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八年及以上高校党建、学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理工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压缩发送至邮箱:3249299091@qq.com(人事处人事科)。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到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主页。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日。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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