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番禺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告

编辑:sx_xiexh

20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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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委租赁岗位合同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2名职位,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流管办”)1名职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番禺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有番禺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须是番禺区生源)。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6、年龄条件详见《2014年番禺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附件2)。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年限计算以2014年10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4年1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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