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政法干警

2012宁波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面试办法

编辑:liff

2012-10-30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2012宁波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面试办法”,希望对大家有用,下面请看具体内容:

2012宁波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面试办法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公平、公正,根据浙江省本次招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面试方式与时间

(一)面试方式。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方式,由省统一命题。本次面试结果作为计入面试成绩的唯一依据。

(二)面试时间。11月3日,上午8:0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3分钟思考时间)。

二、、面试组织

本次面试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组设置与考官组成

1、本次面试拟设置若干个面试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1人,考官6人。

2、主考和考官均于面试开始前通过分类抽签确定分组。

3、每个面试组配监督员、计分员、复核员各1人,联络员2人。监督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担任。计分员、复核员、联络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同志担任。

(二)考官及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主考职责。(1)召集本组考官及工作人员,并组织和主持本面试组的面试工作;(2)统一测评要求和评分中线;(3)掌握面试总体时间;(4)向考生宣读导语;(5)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6)告知考生面试成绩。

2、考官职责。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

3、监督员职责:(1)面试开始前清退面试室内无关人员;(2)负责对录音或录像设备的使用和管理;(3)收缴并管理考官及计分员、复核员手机等通讯工具;(4)对面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考官评分情况进行公证,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妥善处理。

4、计分员职责:(1)会同一名联络员领取和送回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2)发放、回收、验核评分表;(3)汇总计算评分成绩。

5、复核员职责:(1)负责计时;(2)复核评分成绩;(3)向主考报告评分结果;(4)发放、回收考生使用的草稿纸;(5)负责登记汇总面试成绩。

6、联络员职责:(1)会同计分员领取和送回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2)在考生报到前清理候考室,清退无关人员;(3)组织考生报到并逐一核对考生身份;(4)组织考生抽签并按抽签号对考生逐一拍照;(5)在面试开始前收缴考生所有通讯及上网工具,并统一保管;(6)在考生报到截止时间10分钟前,联系尚未报到考生,告知其面试的时间、地点;(7)宣读面试须知;(8)按抽签顺序带领考生进入面试室;(9)管理候考室内外秩序,严禁已面试考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候考室;(10)将前3位考生逐一带至考生休息室,待考官评分结束后再逐一带入面试室。(11)完成主考及面试考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标签:政法干警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