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逻辑判断论证方式有效性讲解

来源:互联网 编辑:may

2011-07-19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相关消息。

一个有效的论证必须遵循一定的论证规则,违反了这些规则就会犯相应的逻辑错误,论证就是无效的。可以从概念、语言、论点(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等几个方面来查看论证的有效性。本文中公教育专家就对常出现的论证方式的有效性进行讲解。

在论证中,论证方式是联系论点与论据的纽带。只有合乎逻辑的论证方式,才能保证从论据的真实性推出论点的真实性。因此,论证方式的规则只有一条,即论据和论点之间应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这类错误经常出现在可能性推理题中,其主要表现有:

(1)违反推理规则

要使论据和论点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保证从论据合乎逻辑地推出论点,必须遵守有关的推理规则。凡违反推理规则而进行的论证,必然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这类错误通常出现在评价型题目中,结合必然性推理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查,考生需要准确把握题干的推理形式,从而发现其中的错误。

(2)无关推论

凡在论证过程中,用与论点毫无联系的论据去推论论点,就叫“无关推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论据是真实的,仍然推不出论点。

这类错误一般出现在削弱型、加强型和结论型题目中,经常会出现论证中没有出现的新的概念,比较容易区分。

(3)以偏概全

以有限定条件的原则为论据,错误地推论出一个超越这一限定条件的结论,把在一定条件下的真实判断当作无条件的真实判断,或以片面的论据推出全面的结论,这就是“以偏概全”的错误。这类错误多在削弱型题目中出现。

(4)论据不充分

在论证过程中,有时提供的论据虽说不是与论点不相干,但却不足以推出论点,即仍不能从论据合乎逻辑地证明论点,这样的错误称为“论据不充分”。

(5)以人为据

在论证过程中,不是以事实和已经证明的科学原理为依据,而是以与论题有关的人的权威、地位、品德、人格等作为论证这一判断真假的依据,这就是“以人为据”。具体表现为“诉诸权威”、“诉诸无知”等。这类错误一般出现在结论型、削弱型、加强型等题目中。

标签:判断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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