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编辑:sx_yanghx

2012-09-07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com)、成都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gaj.chengdu.gov.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政府雇员的基本条件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能够胜任雇用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职责、雇员条件、雇用期限和待遇分别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开展智能交通系统应用调研,制定交警业务的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协助智能交通领导小组开展系统建设;指导业务部门开展系统应用,组织实施相关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系统的优化和深度应用,充分发挥系统效能;负责相关科技项目及资料管理。

2.开展路口信号控制状况的日常监测,结合交通流量信息统计分析数据和交通组织需求,制定交通信号控制的优化方案;对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监管,负责开展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管理维护和运行保障。

3.负责落实视频监控、事件检测、视频采集、交通诱导、匝道控制、车道指示等子系统外场设备的巡视和监管;开展外场系统的应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开展外场系统的应用调研,制定优化应用方案。

4.负责落实综合集成管理与指挥调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等软件系统的应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开展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测,开展应用调研和数据分析,提出软件系统优化方案。

5.开展支撑系统及监控大屏、智能交通中心机房、智能交通专用网络等硬件系统的应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开展智能交通分中心的管理维护工作;配合民警开展全局的无线通讯保障工作。

6.负责智能交通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公文统稿、核对,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资料文档管理。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岗位:智能交通指挥系统管理维护

条件及人数: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自动化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电子工程类专业、通信类专业或智能交通领域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8人,限男性。

(三)年龄要求: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须在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原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方式及期限

招聘人员实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任期3年,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招聘雇员薪酬按照《成都市市级行政机关雇用雇员统一薪酬标准及福利待遇试行办法》,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及综合能力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以合同形式确定。其中:

1.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待遇(仅限此类人员考察合格的前3名)

工资收入:每人每月4800元(含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个人应计提或解缴部分)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待遇

工资收入:每人每月3300元(含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个人应计提或解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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