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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22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以下简称“长江海事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统一按照要求进行了调剂。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含调剂人员)。

二、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3月17日至21日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3年3月16日至20日进行报到和资格复审(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参见附件1)。

(二)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

(一)面试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20前到达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前一日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集中送往面试地点。

(三)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香港路和球场路之间)交通线路:公交201、305、524、549、551、605、712、802、807等路车球场街站,轻轨1号线大智路站(见附件2)。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18日至22日早上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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