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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河口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7-11

【编者按】山东省东营河口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8:00-7月18日16:00。详情如下: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含东营籍、东营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2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六)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与计划》。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138名。招聘的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8: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7月17日8:00-7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klbj.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取得的学历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相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含修改信息的情况)6小时后进行。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咨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2年7月17日8:00—7月20日16:00登录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klbj.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2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7月26日—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7日-7月18日到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口区海宁路287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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