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事业单位招聘

山东省沂南县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may

2011-12-13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综合类、卫生类),现将山东省沂南县2011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须具有沂南县现行政区划内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相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报考,需符合以上年龄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须已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企业在职人员(须经沂南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的)应聘的,工作单位须在沂南县,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定向招聘。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生源或在临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