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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科学院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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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30

(1)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招聘考试

我院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通过资格审核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试的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参加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如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向硕士招聘的初级岗位招聘考试

初级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通过资格审核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试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院统一组织的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初级岗位招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各招聘单位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12个月,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11年山东省科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科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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