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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建设社会诚信体系

编辑:may

2011-11-22

【编者按】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11月27日将举行,威廉希尔app 为帮助考生有效备考,搜集整理2012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供考生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一、时政背景

一个名叫郭美美的20岁女孩微博炫富,将中国最重要公益机构之一的中国红十字会推向舆论漩涡的中心,使其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近年来,“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学历“造假门”各个领域诚信危机现象愈演愈烈,已演化为当前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由此引出的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引发了高层强烈关注。在“染色馒头”事件发生两天后,温家宝总理即对此发表看法,称这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有效、可靠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制度之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二、当今社会诚信建设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信用缺失依然比较普遍。“以诚实守信为荣”的风气还没有蔚然成风;合同违约、偷税漏税、债务拖欠、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失信的社会成本依然很低。由于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这些消极现象,增加了市场经济的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形象,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目前,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严重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一是征信体系建设法律制度不成体系,层次不高,以规章为主,各地区信用规章的内容差异较大,全国缺乏统一性。二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等一些与信用建设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缺失。三是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管理征信业”的职能缺乏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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