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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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摘要】2013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教育工作实际,2013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101人,下面请看具休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教育工作实际,2013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101人(详见《2013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计划表》)。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

具体办法及要求: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4.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 日9:00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达不到规定报名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qdedu.gov.cn)和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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