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考试选调人民警察10名

编辑:sx_wangl

2013-05-03

【摘要】:长沙县公安局考试选调人民警察10名, 因工作需要,经人事编制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同意,长沙县公安局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公开考试选调10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

刑侦内勤1名;基层民警9名。

三、选调条件

1、刑侦内勤职位限女性,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基层民警职位限男性;

2、面向全省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民警察(铁路、民航、监狱、林业等行业公安除外);

3、具有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等基本条件,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公安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特殊人才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不含试用期考核年度);

7、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8、现单位同意报考;

9、选调人员须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公务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结束保密期限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回避的公务员;

7、本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或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选调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 5月20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免收报名费。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

3、报名程序:本人须同意《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报名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供资格审查(未上传相片者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资格审查时间:5月17日—5月21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资格审查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

三)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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