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恩施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3-01-11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做好2013恩施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全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招聘的范围

(一)州直农业科研、教育、医疗、工程等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紧缺人才岗位;

(二)县市高中学校、职业学校、中心医院、中医院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紧缺人才岗位;

(三)乡镇医院急需的紧缺人才岗位。

二、专项招聘对象

(一)纳入专项招聘的对象原则上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对于在“一本”高等院校招聘确有困难的紧缺专业,由州实行目录管理,并按层级适当放宽招聘对象条件。考虑到不同区域引进人才的差异性和难易度,部分县市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县市公共卫生医疗单位自行聘用的医务人员,取得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纳入专项招聘对象,年龄可放宽到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边远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学历可以放宽到专科,年龄可放宽到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鹤峰县边远乡镇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继续从优秀“三支一扶”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继续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优秀服务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到县市直和非边远乡镇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且有一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对考核合格且愿意到边远乡镇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优先纳入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对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符合用人单位专项招聘往届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可以按往届高校毕业生要求选聘。

四、严格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一)周密制定方案。用人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必须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对象、范围、条件和层级要求,结合编制使用情况和单位人才需求实际制定方案。所定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和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方案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数、招聘院校类别、专业、学历、年龄要求及招聘办法等。招聘信息应在人社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7个工作日以上。

(二)科学组织测试。用人单位对专项招聘对象应进行相应的测试,测试方式可灵活多样,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考核。对拟聘对象要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四)体检。用人单位应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必须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六)公示。拟聘对象应在单位公示并报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事业单位应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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