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晴隆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3-02-26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晴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身体健康,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晴隆县服务期满未就业或现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即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晴隆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8、对报名应聘乡(镇)管理岗位的我县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不作专业限制,学历放宽至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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