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数字推理类题解析

编辑:sx_wangha

2013-01-07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广东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数字推理类题解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数字推理类

例题1:(2003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第5题)

1.01,2.02,3.04,5.08,( )

A.7.12 B.7.16 C.8.12 D.8.16

【分析】将原数列拆分为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进行考虑。小数部分构成等比数列,因此小数部分应当为0.16;整数部分为1,2,3,5……这个数列。

思路一:如果将这个数列视为质数数列,则这个数列的下一项应当是7。

思路二:如果将这个数列视为斐波那契数列,则这个数列的下一项应当是8。

因此这个数列推理题具有两个答案。

2005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第1题为

1,2,3,5,7,( ),13

A.12 B.9 C.11 D.10

这个数列是一个质数数列,所求项为C选项11。这道题说明,在公务员考试中,可以将数字“1”视为质数,因为它也符合质数的最基本定义——“只有1和它本身这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做质数。”

【答案】B或者D。

例题2:(2009年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第2题)

168,183,195,210,( )

A.213 B.222 C.223 D.225

【分析】原数列可以视为差级数列或者递推数列。

思路一:如果将原数列视为差级数列,则对原数列进行两两做差可得,15,12,15……这个数列可视为一个循环数列,由此推出下一项应当为210+12=222。

思路二:如果将原数列视为递推数列,则原数列的递推规律为前一项数字加上它自身每位上的数字和推出下一项数字。

168+1+6+8=183;183+1+8+3=195;195+1+9+5=210;210+2+1+0=213。

这两种思路在公务员考试数字推理中都曾出现过多道试题,因此都可能正确。

【答案】A或者B。

例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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