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考资格

编辑:sx_wangha

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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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线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划定为50分。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分类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拟聘用名额,将考生分为A、B、C三类:

A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用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具有参加资格初审资格,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并签到。

B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用名额3倍范围以外、8倍范围以内的考生。B类考生具有递补资格至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并签到,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

C类:指笔试合格但名次在职位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以外及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时间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至当天资格初审结束。

(二)地点

深圳市宝安中学原高中部(宝安宝城15区前进一路50号)

(三)参加人员

A类和B类考生,考生须本人按时到场并参加资格初审,不得由他人替代。

四、资格初审材料

以下材料均须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所列材料有注明“可仅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复印件请按以下清单先后顺序整理。

(一)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均须提供本人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准考证;

3.身份证;

4.户籍本(可仅提供复印件);

5.承诺书(见附件1)。

(二)参加资格初审人员依据所报职位要求须提供其他材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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