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算公开入法

编辑:sx_jixia

2014-11-19

2014年8月,20年来首次大修的预算法进入四审。与现行预算法只字未提预算公开相比,修改后的预算法可谓迈出一大步。下面编辑老师为大家提供了关于预算公开入法的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相关内容 ,祝大家阅读愉快。

【背景链接】

不仅将预算公开入法,还规定公开的时效和内容。尤其规定要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中包含“三公”经费在内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采购情况,并要对本级政府举债情况作出说明。

财政预算是一个国家的账本,收入与支出连着千家万户。作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法律,预算法修改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标准表述】

[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作为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关系到几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体现着公民与国家最基本的经济关系。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财政既体现着纳税人与国家的关系,也体现着立法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同时还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财政的基石——预算,不仅关系着政府和老百姓的钱袋子,也关系着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关系着公共财产权的实现。可以说,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组成。

“钱袋子权力是一切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预算法治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突破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阵地。而对“钱袋子”的叩问与关注,也必将推动人们进一步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

[预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拍脑袋”问题。长期以来由于预算编制缺乏刚性约束,预算调整随意性大,这也造成一些地方往往预算定了不算,根据长官意志随时随意调整,一些“拍脑袋工程”拆了建、建了拆,财政资金浪费严重。

二是“障眼法”问题。预算内容不全面,实行选择性公开;语言表达太专业、晦涩,让人看得云山雾罩,不明就里……类似这样的“看不懂”问题,是长期以来许多地方财政预算报告倍受人大代表和群众诟病之处。

三是“吊胃口”问题。“跑部钱进”是多年来人们对地方向中央各部门争取政策资金的形象说法,其根缘即在于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正是因为“跑部”管用,谁跑起来、谁跑得勤谁就能“钱进”,所以各地方才热衷于跑,争着跑,不跑钱就进不来。这种不规范、主观性强的财政资金配置方式,吊足了地方的“胃口”,形成了一种争相同上级部门拉关系的不正之风,同时也损害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影响了资金的最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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