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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公务员时政热点:成都温江区统筹城乡改革调查

编辑:qinh

2010-10-26

在温江区万春镇的农民新居“天乡路社区”,一栋栋错落有致的多层楼房、干净整洁的小区道路、设施齐备的公共活动空间、怡然自得的民众休闲,令人好不羡慕。“说真的,现在农村和城里生活真的差不多了,水电气都一样通到家里面;上学、看病也都不用担心。”居民夏兰说。

自实施统筹城乡改革以来,温江区坚持推进三集中: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这一针对传统农村分散、分割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革,迅速改变了城乡“两重天”的面貌。目前,温江区工业集中度高达80%,累计完成农民集中新居500多万平方米,土地流转面积4.6万亩,涉及1.2万户农民。2009年,温江区农民人均纯收入8753元,增长15%,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近2个百分点。

“温江不会像其他地方一样不惜代价地搞‘工业立区’,我们要构建一个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城市经济体系,直接步入后工业社会。”温江区委书记田蓉说,“这是所有温江人的愿望。”

改革过程中,温江区不断推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向乡村延伸,并建立起农村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目前,全区所有连接镇、村、组的乡村道路已全面硬化。

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形态,还体现在区域发展的规划布局上。温江以前是一个农业县,城乡一体试点后,在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产业链的基础上,温江创新思路,率先提出城市功能片区概念,计划投入600亿元,按照一个片区一个核心产业的主导思路,重点打造八个产业片区。目前,8大功能片区已引进外商投资企业150余家。

农村产权改革是突破口

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农村现有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在农民、集体和国家之间缺乏清晰的权利界定。农民个人并不拥有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手中拥有的土地权利虚置,资源难以变成资本。

为解决这一根本性问题,2006年,温江区大胆创新,率先探索实施“双放弃”,鼓励农民自愿放弃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粗放使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2007年,温江区又创新实施“两股一改”,即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

2008年初,温江区又启动了一场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理念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农房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用权属证的形式确权到户,使之成为农民明确、法定的资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机制和产权流转体系,实现农村资源向资本的转变,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

这一改革希望通过“确权颁证”,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进而实现农村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目前,温江全区确权颁证已基本结束,已有26宗农村产权实现融资,融资金额达5186万元,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面达78%。

在一次次新探索中,基层党员干部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寿安镇党委副书记李燕说,改革虽然碰到了农村土地最敏感的神经,但实现了对老百姓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物化和资本化,解开了多年来禁锢农村发展“最粗的一根绳索”。

土地综合整治成为“动力之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准备好可以市场化的资源之后,温江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将资源推向市场,让城市资本和农村土地资源互惠共享,提高农村和农民在土地城市化增值中的分配份额。

温江区土地综合整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农田整治。通过拆院并院和田水路林综合整治,节约建设用地,增加耕地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为规模流转、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二是村落整治。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起规划,一起建设,一起更新,建设现代新村。三是发展非农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四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小城镇建设。

为维护农民利益,温江区明确规定,将村民议事会引入土地综合整治的各个环节,项目要达到100%的农户同意并参与才能实施。他们还大力推行“阳光拆迁”,要求做到“十公开”。万春镇镇长丁宁说:“现在,农民再也不担心‘暗箱操作’了。今年初,一个300亩规模的拆迁项目,一个月就全部拆完,没一户农民上访。要是放在以前,至少得半年时间。”

新型社会治理突出简政放权

2008年初,温江区正式启动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温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四郎汪修告诉记者,目前,村级治理新机制已基本成形: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民(代表)会议与村(居)民议事会决策;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执行;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村(社区)工作站高效服务;其他社会组织高效参与。

村级党组织由“全能型”向“核心型”转变。其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向市场、自治和社会领域转移,重点履行好宣传党的政策、推进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联系服务群众、维护辖区稳定、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能。

村级自治组织由“代政型”向“自治型”转变。区级部门、镇(街道)更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向村(社区)活动中心延伸,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便民窗口,完善基层组织服务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集体经济组织由“依附型”向“自治型”转变。村(社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建立以股份经营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专门负责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经营管理。

随着城乡统筹工作的不断推进,各个村(社区)的距离不断拉近,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村务“跨村”现象越来越普遍。为此,温江区率先探索跨村联合议事会和集中居住区联合议事会,从村社“小治理”向区域“大治理”跨越,在更大的范围内搭建起基层治理机制的实现平台。

标签:新闻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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