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四川眉山市委巡察办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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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2016年四川眉山市委巡察办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科员2名。

二、遴选范围、条件

在全市基层范围内,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在职公务员:

1.中共党员。

2.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30周岁以下。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3.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以及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等相关材料。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委巡察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评方式及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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