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检察院)选调8人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4-02

【摘要】2013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检察院)选调8人公告,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选调8名工作人员,其中合肥市包河区法院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审判人员6名,下面请看具休内容: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选调8名工作人员,其中合肥市包河区法院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审判人员6名,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2、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二、选调条件及岗位

(一)选调人员的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律事业。具备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组织协调能力。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区法院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依据《公务员法》已办理过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含聘任制书记员)。具有法院、检察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参加选调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4、第一学历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33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法学门类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7、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区司法局选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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