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中 > 教案 > 高一政治教案

高一政治下册教案《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编辑:sx_gaohm

2016-02-25

高中政治教育将为国家培养“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我们国家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精品小编准备了高一政治下册教案,希望你喜欢。

【课程目标】

§3.7 引述宪法规定,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1 引述宪法对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说明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

【学习目标】

1.识记国家的含义及根本属性

2.明确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

3.知道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4.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5.理解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6.理解我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7.认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8.懂得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9.理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三个基本原则

10.了解政治生活的内容及怎样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知识构建】

 

【细说教材】

本课主要从国家入手,分析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揭示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让学生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作为公民,要正确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本课主要有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七个高考考点。

一、国家观

1.国家的本质含义——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2.国家的根本属性——阶级性

3.国家的性质——即国体,它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4.国家的类型

——根据国家性质不同,国家可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前三种类型的国家属于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

点拨:(1)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2)除阶级属性外,国家还具有主权属性和社会属性。

二、民主观

1.民主的含义

——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2.民主的特点——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

3.专政的含义——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4.我国的民主和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的

(1)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2)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点拨:①民主的本质是一种国家制度,是同专制独裁制度相对立的。

②不能说任何国家都有民主(民主制国家才有),但任何国家都有专政的职能。

③民主是具体的、相对的,世界上不存在抽象的、绝对的、全民的、超阶级的民主。

三、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

点拨:①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②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2)最大特点:在于它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即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

(3)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新型民主)

(1)广泛性

①表现:一是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二是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②人民的范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真实性

①表现: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②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民民主真实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3.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专政的职能——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新型专政)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