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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始终存在着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现在请跟着我,一起熟悉专制集权的不断加强重点知识。
(岳麓版)高一历史必修1复习:专制集权的不断加强重点知识
【专制集权的不断加强知识点】
一、从秦朝到元朝以皇权为核心的中枢权力体系的演变
1.特点:以皇权为核心的政治体制:皇帝位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任命各级官员处理全国政务的中枢权力体系。秦代以后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中枢权力体系也不断发生变化。
2.形成雏形:
①秦朝在中央设三公九卿,丞相作为中枢机构中的最高行政长官,位高权重。
②汉代:汉武帝时选用一些级别较低的官员(特别是少府官员尚书)作为皇帝身边的办事人员,直接对皇帝负责。东汉时期形成了尚书台,取代了三公的权力。
③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新立中书省和门下省。
3.确立: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
①机构设置及职权:三省是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的合称,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概念解析:
三省:中国古代皇帝之下的三个最高政务中枢机构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合称。尚书省由皇帝的私人秘书机构尚书台发展而来,南朝梁时正式称“省”。但其成为正式政务中枢机构后,又为皇帝所不信任,曹魏时即以皇帝新的秘书机构秘书监改称中书省,以分割尚书省的权力。随着中书省权势日盛,皇帝又恐其侵犯到自己的专制大权,晋时即将皇帝身边的侍从机构侍中寺改为门下省,参与机密,出宣诏命。魏晋南北朝时,三省之制业已形成。隋正式确立三省同为相府,三省长官共为宰相的格局。唐进一步完善,形成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的权力运行方式,确立了三省相互制约的政府体制。但由于最高权力始终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最后决定权无不取决于皇帝,因此,事无巨细,遍经三省,往往流于形式,影响效率。故至中唐,由中书门下政事堂行使宰相权力,中书、门下二省渐趋合一。宋初虽置三省,但形同虚设,行政中枢为别置于禁中的中书省。宋神宗元丰改制,又复唐三省之制,至南宋,三省长官互兼,以尚书省为相府,实际上取代了中书、门下二省。辽和金初亦仿唐制置三省,金朝不久即行尚书省一省制,元和明初实行中书省一省制,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书省亦被废。
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
六部:中国古代中央政府六个行政管理机关的合称。秦汉时期,中央行政管理以丞相指挥九卿执行,自尚书台上升为综理政务的中枢机关以后,其下分曹治事,至晋时,尚书台已备六曹,为六部之前身。隋确立三省六部制,以吏、礼、兵、民、刑、工六部为尚书省之下的政务执行机关。唐沿置,惟为避太宗李世民之名讳改民部为户部。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附比《周礼》六官,排六部之序为吏、户、礼、兵、刑、工,至清不改。迨及元代无尚书省之设,六部隶于中书省。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中书省后,六部分别直接向皇帝负责。但自内阁权重后,六部行政,实受内阁变相指挥。六部首长均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唐、宋、元时期各部之下均设四司,故有六部二十四司之称。司之长官称郎中,副长官称员外郎。明清时所设司数大增,并皆冠以清吏司名。此外,明代因太祖以南京为京师,成祖北迁后,南京仍保留一套中央政府的官制,故亦有六部之设,但仅在南京留都所属地区行使职权。六部制的确立,是中国古代行政体制的一次重大变化,标志着中国传统的行政体制已趋详备,故得延续达千余年,至清末在西方政治文化的冲击下才予以改变。
②作用:
A.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提高了办事效率。
B.使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4.宋元时期的发展
①宋朝: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又另外设置“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其长官为宰相,但相权已被分割。军政归枢密院掌管,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并称“二府”。而财政则归度支、盐铁、户部三司掌管,三司的长官三司使又称为“计相”,掌管国家财政。
②元朝:元朝建立后,废除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中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是元代的宰相。六部也归入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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