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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

编辑:sx_weizc

2017-03-20

为确保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华东理工大学实际,制定2017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208人以内。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3(适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适用于上海市考生)、附件5(适用于浙江省考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市和浙江省不区分文理科),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考生。

2、在2016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化工杯竞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

3、在部分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及要求详见附件1)。

4、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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