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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2016年我校在自主招生中继续实行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2016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 | 录取计划 | 可录取专业 |
应用型卓越项目 | 20 |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
50 | 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 |
涉外型卓越项目 | 30 |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
三、工作程序
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报名 | 2016年3月 | 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23日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6年3月23日15:00关闭) |
2 | 资格审查 | 2016年3、4月 | 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
3 | 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 2016年4月 | 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
4 | 测试 | 2016年6月10日、11日 |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
5 | 公示测试结果 | 2016年6月20日前 | 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
6 | 录取 | 2016年7月 | 录取 |
7 | 公示录取结果 | 2016年7、8月 | 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报名条件如下,考生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名。
1.条件一
条件一分为语文类学科竞赛获奖、英语类学科竞赛获奖和自然科学类竞赛获奖三种。凡高中阶段(应届生限2013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往届生限2012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在此三类竞赛中达到以下要求奖项者,均可向我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类别 | 比赛 | 奖项要求 |
语文类学科 竞赛 |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 | 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
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 ||
“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 ||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 | ||
北大培文杯创意写作大赛决赛(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等联合举办) | ||
英语类学科 竞赛 |
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 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
“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国日报》社主办) | 获奖者 | |
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主办) | ||
自然科学类 竞赛 |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数学会主办) | 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 ||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 ||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中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类学科竞赛为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提供获奖作品。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原件,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或已获奖但证书尚未发放者,恕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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