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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sx_haody

2015-02-28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深化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自主选拔分为卓越教师计划和创新人才计划两类。以下是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选拔对象

“卓越教师计划”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培养和造就未来的卓越教师和教育家为目标,选拔基础扎实全面,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免费师范专业就读。“卓越教师计划”选拔对象限定生源地为上海市、浙江省和重庆市。

“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将其培养成为具有广阔学术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别

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中“创新人才计划”招生数不少于自主选拔录取总计划的80%。

考生不得兼报两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考生报考时需选择选拔类别和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表1: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情况表

计划 类别 可选报专业 考核科目
卓越教师计划 免费师范生 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语文+数学
创新人才计划 文科一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 阅读与表达
文科二 经济学类、社会学类、人力资源管理、新闻传播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
外语类 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
理科一 金融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软件工程 数学与逻辑
理科二 心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类

三、报名及考核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名条件资格并参加了2015年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兴趣、特长、爱好、个性发展等方面具备明显专业学习优势或特长,或在课外学习、研究课程、学术探索、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并要求在高中阶段获得过下列奖项者: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高中数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在“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总决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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