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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4-17

六、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选拔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此次选拔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筑梦计划”合格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及高考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二教学楼106室,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

附件:

附件1: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选拔专业目录.docx

附件2: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docx

附件3:天津大学2014年“筑梦计划”报名表.docx

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掌握高考资讯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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