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2014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4-17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筑梦计划”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通过“筑梦计划”考核的学生必须参加

2014年高考,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降分后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且学生在填报专业时需服从专业调剂。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录取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最终模拟投档线”。

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14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筑梦计划”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筑梦计划”选拔合格资格。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材料寄送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结果将于4月18日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3、“筑梦计划”测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

4、本次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费。

5、测试地点:具体考点信息将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笔试。

相关推荐:

东南大学2014年筑梦计划自主选拔招生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