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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16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代码:12876浙江省招生代码:0067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6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名,招收普高毕业生;共设2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2016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合格(含)以上。

报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可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第七条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志愿。

第八条 报名方法和时限: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我校网站招生网页系统,自主进行信息输入,完成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9:00--3月25日17:00。

考生在网络报名成功后于3月31日前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110元。

(二)现场确认

1.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和相关手续: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

(2)《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3)身份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5)相关各类奖项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递交以上材料后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2.时间:2016年4月16日(周六)9:00至16:00。

3.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4.经资格确认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综合测试。

5.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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