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浙江高考 > 浙江高考资讯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5-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088    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温州市区景山公园南侧,毗邻汇昌河,占地面积639亩,现有农业与生物技术系、园林系、动物科学系、经贸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公共教学部、成教学院等五系一部一院,开设涵盖农林牧渔、轻纺食品、财经、电子信息、制造等五大类24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则和实施细则,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15年共有24个招生专业,分别是: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畜牧兽医、宠物医学、宠物护理与美容、商品花卉、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水利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低压电器制造及应用、电子商务、会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

第十三条 学校2015年面向浙江、福建、安徽、江西、贵州、河南、广西、山西等8个省 (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如计划有余额,则转入浙江省相应生源的高职批次招生。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