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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4-05-09

威廉希尔app 整理了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便于大家有序安排复习和考试,希望对你有助!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建筑学专业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86.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1.6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399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14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4574.53 万元,图书 63.73 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优先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国家允许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艰苦行业专业允许,其它专业不允许)   无 。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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