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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年艺考音乐类类专业统考考试内容

编辑:sx_haody

2014-12-12

根据江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5江苏普高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通知》,江苏2015年艺考音乐类类专业统考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较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国语言)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不允许自带伴奏,不得用音像制品伴奏。如需伴奏,考生须提供乐谱,由考点统一免费提供伴奏或自弹自唱(仅限钢琴)。

4.考试形式

面试,钢琴伴奏现场演唱。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感悟音乐作品,准确把握音乐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通过视谱即唱和听辨听写能力的测试来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以及读谱能力,从而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标签: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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