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入选考生认定的专业类别和优惠政策审核录取。
4.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校在生源省份的提档线,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奖励及省赛区竞赛一等奖以上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招办审核备案后,可自动进入我校优秀生候选名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优秀生选拔面试。优秀生可以在校内自主选择本科专业(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除外);可享受北京化工大学优秀生奖学金;连续三次获得优秀生资格的学生可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资格,还可享受被优先推荐进入我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的“2+2”本科双学士学位和“3+2”本硕学士和硕士学位(北京化工大学学士学位和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以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3年1月18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3年1月18日至23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3年2月22日到我校报到,2月23日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自主选拔录取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3年3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纪委监察邮箱:jiwei@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总结:以上就是“自主招生必备: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高考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的高考政策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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