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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发布

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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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符合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三)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考生报名时缴纳高考文化考试报名费130元。

(四)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并参加考试。

(五)各市(州)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市(州)招生监察办刻制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并密封,于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

二、专业考试

(一)省内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1.省级统考专业

美术类: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音乐类:视唱练耳(口试)6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或作曲理论(三项只能任选一项)240分;

舞蹈类: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查看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当年省级统考简章。

2. 省内院校校考专业

表演:形体及气质120分、朗诵及演唱9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广播电视编导:⑴面试: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随机抽取一种)100分,评委提问50分;⑵笔试:根据考试题目要求进行电视作品创意15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2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90分,即兴评述90分。

书法学: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和行书各一幅)100分。

以上各校考专业考试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可查看各校当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