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本专业招收男性高中毕业生,英语语种,理工类(部分省市文理兼收),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本专业只在全国部分省、市招生,详细情况见当年招生计划。
(二)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身高165厘米(含)——185厘米(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龋齿、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三)录取方式
考生首先应经过报名推荐后通过预选初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进行体检鉴定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
录取时由教育部和民航局召开全国民航招飞录取集体办公会确定录取标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包括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进行入校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4092508(Tel/Fax),24092126
学校网址:www.cauc.edu.cn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
为理想插上翅膀,像雄鹰一样翱翔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
【总结】:“《2014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发布”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看过的各位一定都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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