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进程
全部培养进程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本部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为飞行训练送培阶段,符合送培要求的学生在校本部接受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的选拔考核,并办理相关送培手续;第三阶段为飞行驾驶训练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四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学生回校本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四)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校专设空勤食堂,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学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驾驶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五)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必须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六)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本专业的培养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淘汰,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同学,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被终止学业,予以退学。
(七)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0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