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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编辑:sx_weizc

2017-05-04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华南理工大学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 “筑梦计划”。现就将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正式发布给同学们。

一、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文理不分科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于深造机会和国家交流奖学金资助机会较多的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和经济与贸易学院)中选择设置,详见附件1。

4、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约为华南理工大学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13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华南理工大学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2)。6月下旬华南理工大学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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