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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编辑:sx_weizc

2017-11-0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江西省教育厅特制定本办法。现就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通知公布给各位。

一、报名条件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学习经历的可申请报名。

(三)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报名。

(四)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在本省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毕业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属于高中往届毕业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中职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不得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

(五)中职学校、民办中学跨省招收具有中职(高中)三年学籍的学生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可申请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由外省迁入江西省的集体户口截止2017年9月未满两年的人员(具有江西省高中或中职三年学籍的除外)。

(七)不受理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的考生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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