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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编辑:

2017-04-11

七、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4月10日-4月20日 网上报名

4月2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邮寄报名材料

4月28日前 合格名单第一轮公示

5月3日前 考生提出异议或增补材料

5月5日 合格名单第二轮公示

5月6日-5月12日 考生缴费

5月26日-5月31日 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 考核

6月22日前 入选考生公示

6月27日至7月2日 入选考生填报志愿

八、保障机制

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校纪委监察处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江苏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招办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江苏大学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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